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0号)要求,为保障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选拔赛”)顺利开展,选拔我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现面向全省有关院校和企业开展省选拔赛各赛项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遵循大赛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遵守大赛制度,服从省人力社保厅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对承办技能大赛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具备相关赛事活动承办经验,特别是承办过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及以上选拔赛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三)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各项支持保障到位,能为相关赛项选拔赛举办提供场地支持;比赛地点交通便捷,食宿方便,能为一定规模的参赛队伍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备赛服务。 (四)办赛经费充足,能够承担除选手交通、食宿以外的其他费用。 (五)熟悉省选拔赛相关赛项技术规则,相关领域技术力量雄厚,现有设施设备先进齐全,可满足省选拔赛需求。 (六)建立严格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遴选流程 (一)拟承办省选拔赛相关赛项的单位于10月26日前,填写《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整理成册,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省人力社保厅适时召开遴选工作会议,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每个赛项的承办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不得承办超过三个赛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童欢,13588376129,电子材料发送邮箱:13588376129@163.com。地址:省人力社保厅职业能力处(省府路8号2号楼),邮编:310025。 附件:1.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竞赛项目 2.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 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竞赛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