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三举措”构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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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华市不断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实现将大部分劳动人事争议都化解在源头。今年以来,该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1992件,其中60%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基层调解和仲裁案前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达94.7%;网络办案率达50.9%。

一、前移调解阵地,完善“三张网络”

一是建设多元调解网。案前调解程序启动后,对具备调解基础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仲裁正式立案前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先行调解,促成劳资双方和解结案,实现将处理期限由45天缩减至15天。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进企现场调、对行动不便的组织上门调、对身在异地人员组织线上调、对涉及少数民族的以“少”调“少”、对涉外的以“外”调“外”。今年以来,全市联调中心共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2243件,调解率达93.1%。

二是织密基层保障网。在全市乡镇(街道)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的一体化运行模式,运用调解、仲裁、监察等手段综合处理劳动纠纷。打造一批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的名人调解工作品牌,因地制宜充实调解队伍。今年以来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6028件,调解成功率96.2%。

三是健全企业预防网。塑造推行企业“和谐之家”文化,组织“有事好商量”专题培训15次,增强劳资双方协商意识。健全以警情监测、警级评估、分级处置为主的劳动纠纷分级预警机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劳资恳谈会、意见箱等途径,广泛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目前,该市规上企业已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并组建企业、班组、车间三级调解网络;小微企业正稳步推行行业管理、区域管理的方式,促进有效调解。

二、提升化解效能,推行“三重机制”

一是推行多跨协同。实行部门“多兵种联合作战”,人社部门柔性调解、刚性执法、依法仲裁“三管齐下”;司法和工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妇联设立“她维权中心”为女职工撑起半边天;公安部门跟踪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检察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提起公诉;法院配强执行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为重点的强制执行攻坚行动。部门联动方式有力促进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二是推行手段更新。实行“主动介入调”“全程跟踪调”“上门服务调”,必要时仲裁员深入企业内部实地开庭,起到以庭普法、以庭促调作用,做到“能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市共实地开庭194件。向企业发放调解仲裁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起到“办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设立联调中心驻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法院驻仲裁机构巡回庭,举办裁审衔接发布会,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三是推行流程再造。当事人通过登录省网络调解仲裁平台、浙里办APP服务大厅人社专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江解纷码等,申请调解、提交证据、选择调解专家、参加视频调解、确认调解协议,还可查看案件进度、查收法律文书,实现“足不出户”线上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网络办案率50.9%,案件实时上线率为100%。

三、形成化解合力,打造“三支队伍”

一是建强政府调解员队伍。组建一支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近3000人的政府调解员队伍,实行持证上岗。开展集体宣誓主题活动,增强调解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实施业务提升计划,组织文书研讨、案卷评查、庭审观摩等比武练兵活动,提高调解员专业素养。建立“双访”督查机制,对服务窗口进行暗访,对办案情况进行回访,及时抓好督促整改。

二是实行企业“一员多用”。每个企业调解员同时履行“纠纷调解员”“政策宣传员”“风险预警员”“关系协调员”“民意信息员”五大岗位职责,除调解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外,根据工作需要参与乡镇(街道)、仲裁机构的劳动纠纷调解。推行“两员两岗促和谐”,企业调解员实行党务联络员、企业调解员合一,实现调解、党建双轮驱动。全市现有企业调解员7000余名,每个调解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课时的劳动法律法规专业培训。

三是吸纳社会各方力量。率先在全省聘请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律师根据仲裁机构指派做好窗口接待咨询、“案前调解”、仲裁案件办理、企业“结对联系”等工作,目前律师承担着全市近30%的“案前调解”及仲裁案件办理工作。鼓励“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法官、热心退休党员、乡贤能人、治村导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设立名人调解工作室开展“老娘舅”式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