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全域多元“四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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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阳市积极拓宽劳动人事争议化解渠道,采用“就地调”“联合调”“网上调”“全程调”,构建全域多元调解格局,切实助力基层综合治理。2021年该市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982起,仲裁调解率97.2%,调解成功率98.1%。

一、源头驱动夯实基层纠纷“就地调”。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优势,灵活运用矛盾冷却法、利益分析法、“背对背”调解法、“面对面”调解法,换位思考”“缓和情绪”“协商处理”等柔性调解方法,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就地调”。通过已建成的19家乡镇(街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在行业协会中建立2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立393家企业调委会、18家村(社区)调委会,实现“属地调”,确保矛盾纠纷基层化解;通过建立5家新业态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实现“领域调”,确保矛盾纠纷内部化解。通过创新基层调解组织形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9个,建立建筑工地调委会1家,社区在线调解和数字化仲裁庭1个,实现“一线调”,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通过在横店镇建立在线调解和数字化仲裁庭和矛调中心,实现“就近调”,确保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就近化解。2021年该市基层调解案件1220起,调解率达99%,调解成功率达99.6%。

二、部门联动创新群体案件“联合调”。构建群体性联合调处机制,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情况,组织政法委、司法、信访等10个部门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采取“一窗式受理、一揽子调处”的一条龙服务,实行集中办公,联合落实、稳控、调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各镇乡街道、机关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压实主体责任。小案件落实镇乡街道“属地管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筑业管理部门牵头处理;涉及其他领域欠薪及违法用工的,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处理。群体性、突发性的疑难案件由10家成员单位抽调主要骨干联合会诊、现场办公、合力攻坚,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围绕群体性劳动争议和欠薪矛盾纠纷,持续深化劳动争议联合调处的“预防、调解、稳控”三项工作。2021年,成功调处劳动争议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欠薪案件109起,涉及劳动者851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3.06%。

三、线上互动拓宽在线办案“网上调”。引导当事人通过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或“浙里办”APP申请网络调解、网络仲裁,仲裁员安排视频调解或者电话调解,调解成功后,再上传调解协议、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在网上确认调解协议,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零次跑”。建立劳动人事争议网上调解指挥中心,畅通公安、政法、信访、市民热线、人社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对接渠道,让群众劳动争议由“多地跑”变为“一地办”。加快劳动争议多方协作,构建上下联系、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市、乡镇、社区三级仲裁网络化,实现调解、庭审、指导等全环节的网上通办。2021年,该市仲裁院通过网络平台受理案件567起,通过视频调解231起,网络办案率超74%。

四、多方推动强化仲裁案件“全程调”。建立人社部门内部联动调处机制,实现工伤认定、监察投诉、仲裁申请等三个阶段“时时调、处处调”,减轻当事人诉累。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条龙服务,凡当事人涉及社保、工伤、就业等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的,均由工作人员采取内部运转的方式予以落实,不让群众和企业上下跑腿。在仲裁过程中,设立“立案前必调、通知送达时必调、证据交换时必调、开庭审理时必调、文书送达时必调”的五必调工作法,实行全程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成功率。去年仲裁院共受理案件762起,调解案件703起,仲裁调解率达92.1%,调解成功率达96.1%。整合调解资源,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妇女调解室、人民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妇女代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群体参与调解,扩大全社会调解工作知晓度,去年累计邀请各类人士参与调解260多人次。